药学服务转型升级正当时?
发布时间:2022-06-24 17:07:48 阅读量:21793
作者:雅祺 来源:医药观察家报
核心提示:药学服务作为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提升药物治疗水平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合理用药是打通用药安全最后一公里的重要环节,在确保药品安全、有效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药学服务是促进合理用药的一个重要环节,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现代科学技术不断进步以及全民保健意识逐步增强,药学服务也逐渐驶入快车道。然而,我国药学服务在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药学服务人才不足、相关政策制度不完善以及各方对药学服务认知存在差异等,因此,我们还需不断探索完善,使药学服务能更好为促进公众合理用药添砖加瓦。
由来已久的药学服务
“药学服务”最早出现于20世纪90年代,是药师提供的以提高病人生活质量为目的,以合理药物治疗为中心的相关服务,其贯穿于药物治疗前、中、后等整个药物治疗过程。从定义上不难看出,药学服务注重的是“患者”,而非“药品”,在内容上不仅监测药物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更有“服务”价值的内涵。
在美国,社区药房的药师可以为患者提供即时检测、生命体征测量、接种疫苗以及药物治疗管理等药学服务;在欧洲,药师不仅可以根据医生开具的处方酌情选择安全、有效、和经济效益最适宜的药物发放给患者,还可以为患者开具用药处方,药师的职责权利逐渐扩大。此外,日本、英国、加拿大等国家都具有包括处方调剂服务、新药指导服务、处方审核、用药评估等较为完备的药学服务体系。
药学服务作为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提升药物治疗水平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药学界引入了药学服务的概念。
1991年,首次规定三级医院必须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并将其列为医院的等级考核标准之一。然而这一阶段,我国医疗机构药学部门的工作主要是以药品为中心,准确来说是以药品供应为中心,以药房经济效益为主,对药师的工作管理及评价也集中在药品调剂和发放等方面,而制订个体化用药方案、控制药物滥用、药物咨询等药学服务相关工作并未引起足够重视。
2017年9月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医疗机构对药学部门的发展从关注药品供应和创收转变为控制成本和合理用药,药学部门从“利润中心”变为“成本中心”,倒逼各院药学部门纷纷尝试转型,陆续开展起了临床药学工作,药学服务就此成为各方关注的重点。
2018年,《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布,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提高对药学服务重要性的认识,加快药学服务转型,加强药师队伍建设,探索构建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药学服务体系。
2019年11月,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发布《上海市药事服务规范(试行)》,对医疗机构门急诊处方调剂、住院处方调剂、药学门诊、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处方审核、住院患者临床药学、临床治疗药物监测从基本要求、服务流程、服务内容、质量管理、培训与考核等方面作出规范。值得注意的是,这是我国首个药事服务规范。
2021年10月,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学门诊服务规范5项规范的通知》,从医疗机构药学门诊、药物重整、用药教育、药学监护、居家药学5个方面作出相关要求,以促进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随着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出台,药学服务得到了快速发展,但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药学服务还存在许多不足,需要不断发展,探索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药学服务体系。
道阻且长的药学服务
随着药品零加成政策的实施,医院的药学部门已成为成本部门。
在药品的临床使用过程中,医师看似灵活性很大,但也存在局限性。比如医师即使严格按照指南开具处方,也会面对如何选择最佳同类药品的问题等。临床药学直接关乎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是医疗安全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患者权益的重要保证,是构成患者就医体验的重要环节。同时,医院药学部门要服务于临床,服务于患者,并努力构建从院内用药到患者居家用药的全流程管理体系。因此,没有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药学人才队伍是万万不能的。
随着我国医疗技术、社会医疗保障体制改革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不断深入发展,用药咨询、药物重整、用药监测等药学服务逐步开展,但药学服务人才不足、相关立法不完善、对药学服务认知缺乏等众多因素,使药学服务发展不平衡,提供的服务还趋于表面,难以发挥真正价值。
药学服务人才是药学服务顺利开展的前提。很长一段时间,我国高校药学专业以化学相关课程为主,培养方向也偏向于药物研发等实验性研究,与临床用药直接相关的课程和实践较少。虽然现在很多医学院校开设了临床药学专业,但其课程内容设置还未成熟,而具备临床医学和临床药学知识的人才较少,师资又匮乏,培养出的学生是否具备毕业后胜任临床药师的能力,难以界定。
另外,药学服务要求药师不仅要懂得药学专业知识,还需懂得医学、管理学等方面的知识,并且还需具有较强的与医生和患者沟通交流的能力。面对如此高水平、高素质的专业能力要求,药学服务人才的匮乏已经成为制约药学服务开展的主要问题之一。
除此之外,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也成为药学服务发展路上的“绊脚石”。作为开展药学服务的主体,明确规范药师的职权、责任和权益十分重要。然而,现行法律法规仅对药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调配、使用和购销等情况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药师的执业行为管理只有寥寥几条,几乎缺失,缺乏一定的规范性、系统性和科学性。而且在我国,医生、护士都有其相应的法律来规定其权责范围等,唯独药师没有,这导致药师的权益难保障,其工作似乎也有些“名不正,言不顺”。
另外,针对药学服务的相关规范、条例和意见陆续出台,但也没有明确的立法规定,也无统一的标准可参考施行,这就使得医疗机构的药学服务处于自行松散管理阶段。
此外,医生、药师和护士之间缺少适当的合作,药师在医疗服务过程中的地位较低,药学服务所需的硬件设施欠缺以及公众对药学服务的认知缺乏等也是药学服务发展的阻碍。
药学服务转型正当时
药学服务是医疗机构诊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的重要环节,推动药学服务转型升级正当时。
药学服务转型升级需要加强专业化的药学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在沈阳药科大学药学院教授夏璋看来,高校要有目的、有计划地扩大药学教育的规模,改善办学条件,保障教育质量等。同时,我国药学服务正从“以药品为中心”向“以患者为中心”转变,药学服务不单单局限于药品供应、调剂等简单服务,而是更关注患者本身。因此,在培养药学服务人才时还要科学合理设置课程,不仅要传授药学相关专业知识,更要加强临床基础医学相关内容,在实验教学内容上,还应注重技能训练,确保在传授知识的同时,使学生实践能力和专业素质得到提高。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刘世坤教授认为,药学部门要主动作为、改变观点、转变理念,临床药师要提升服务能力、靠本事吃饭,共同赋能医院绩效管理,向能力提升导向转变。现有的药事管理体系、药学服务模式、药学人员队伍结构也正在经历着深刻变革,在减轻患者负担、降低次均费用、控制药占比、实现合理施治、提升医院经营效率等方面的作用愈加凸显。
当然,药学服务的实施依赖于相关法律制度的保障。建立药师管理的专门法律制度已成为国际广泛的共识,目前,各国家或地区普遍设有《药房法》《药师法》等相关法律以明确药师在药学服务中的法律地位、行为规范、监督管理等。而我国现阶段对药师的责、权、利缺少法律的明确界定,药师作用难以完全发挥,加强完善相关立法迫在眉睫。此外,提高药学科室在医院管理中的地位,加大药学服务所需的软、硬件设备投入,加强药学服务宣传对促进药学服务转型升级也十分必要。
总之,医改行至深水区,“腾笼换鸟”为临床药学服务积累了足量的医保资金,治药控费的大方向又为临床药学发展带来了腾飞机遇,此谓“天时”;医疗机构意欲顺势而为,促进临床药学服务的体系创新、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推进药学服务收费新探索,此谓“地利”;而代表的新技术、新工具、新方法的药物治疗管理系统将有效推动药学服务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