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药品质量出问题了,涉及国内知名药企
发布时间:2022-10-21 13:50:03 阅读量:21924
作者:思祺 来源:医药健康地方台
核心提示:从全国各地省药监局查询获悉,今年10月份以来,因各类检查而发生的违法处罚事件层出不穷,据不完全统计涉及到数百家医药企业,其中不乏知名药企,那何以如此,深层次原因值得思考。
医药健康地方台从全国各地省药监局查询获悉,今年10月份以来,因各类检查而发生的违法处罚事件层出不穷,据不完全统计涉及到数百家医药企业,其中不乏知名药企,那何以如此,深层次原因值得思考。
10月20日,从安徽省药监局获悉,安徽百岁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红花被处罚合计56万。具体处罚包括没收召回的不合格红花(批号210501)45kg、没收违法所得13095元、处以违法生产销售货值金额5.5倍罚款550000元。
另一家遭湖南省药监局处罚的企业是湖南省南国药都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该公司的处罚类型是生产销售劣药谷精草案,被处罚合计1.1万。具体处罚包括没收批号190901谷精草2.5kg、没收违法所得2802.50元、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计8707.50元。
层出不穷的全国各地违法处罚
10月19日,辽宁药监局发布生产企业检查公示,天津天士力(辽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蒙医医院接受了GMP专项检查,共计发现4类缺陷问题,其中天津天士力(辽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发现药用包材使用指令与工艺规程不一致情况。
10月14日,江西省药监局发布了第五期药品质量抽检公告。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实施了监督抽检,抽查发现14个品种,共16批次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水分、装量差异、重量差异、酸不溶性灰分、溶散时限等。
不合格药品标示的生产企业有:亳州普润药业有限公司、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百岁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大连天山药业有限公司、白城市亿正药业有限公司、桂林欧润药业有限公司、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嘉佑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广东深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润芙蓉药业有限公司、江西致和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亳州普润药业有限公司有三个品种被查出不合格,不合格项包括水分、杂质、性状;另外该企业的地龙、麦冬、麸炒苍术也曾出现过不合格的情况。除此之外,在2021年4月,该企业在省局GMP检查中被查存在主要缺陷1项,一般缺陷10项;据天眼查公开信息显示,该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还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2021年入选安徽省制造业百强企业榜单;获得如此多殊荣,药品质量监管更要加强。
10月13日,上海市药监局发布了一则药品质量抽检公告。爱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银翘解毒片,浙江叶同仁药业有限公司的三棱,安国市远光药业有限公司的制远志此次抽检不合格,其中制远志不合格项是黄曲霉毒素;黄曲霉毒素属于一类致癌物,是对人类健康危害极为突出的一类霉菌毒素,出现此问题生产企业需重视。
10月10日,安徽省第二分局发布了药品(含中药配方颗粒)监督检查情况。接受检查的22家中药企业全部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其中安徽朱氏康豪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因存在严重缺陷1项,主要缺陷1项,一般缺陷15项被药监局责令暂停生产、告诫、约谈。另外还有9家药企被查出存在主要缺陷和一般缺陷多项,全部被予以告诫、约谈、限期整改等处理。具体涉及企业有亳州市京皖中药饮片厂、安徽济善堂中药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黄太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聚参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三义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徽兴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金国源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养生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济顺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另获悉,安徽省泽华国药饮片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劣药醋没药被处罚11万元;安徽援康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因非法出租生产许可证被罚没40万元。
10月10日,云南省药监局发布了两则行政处罚信息。龙陵县神龙氧气厂此前曾向他人无证生产药品提供药品被查,药监局对其予以“警告”和罚款5000元的处理;云南城投昕益医药有限公司被查销售假药茜草,情节较轻最终仅没收假药和违法所得。
10月8日、10日,四川省药监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处罚内容中显示:四川欣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和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均因为生产销售劣药被查,涉及的劣药分别为茜草炭(批号:201001)和玄麦甘桔颗粒(批号:210910)。药监局全部按照新《药管法》予以三倍罚款,最终四川欣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罚没款共计334053.50元。
10月9日,河南省药监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劣迹斑斑”的新乡市宏达卫材有限公司被公示处罚!此次新乡市宏达卫材有限公司同样是因为生产销售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被药监局罚款31000元;值得注意的是,就在2021年10月,该企业因为生产销售不合格一次性使用手术衣被药监局罚款4.2万元。
10月8日,湖北省药监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湖北亿昊药业有限公司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销售不合格药品珍宝丸,药监局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毋庸置疑,国家对于医药行业越来越重视,特别是近几年来,有关机构对医药行业的监管越来越严格。监管力度以及监查频率的增加,已然在慢慢改变着医药行业的风气,使其向良性的趋势发展。但不可否认,还是存在一些乱象,其中药质量问题就层出不穷。
笔者以为,药品质量保障不应只在路上。每个社会人对于社会都有自己的一份责任,而医药人的责任便是保证药品的研发、生产、流通质量都需要合格,这不能只靠相关部门的监督,还要靠自己的严格把关,注重每个环节。眼前利益不是最终的受益,打开格局才能走得更远。药品质量的保障不应该只在路上,更应该一路前进一路践行,严加把控每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