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逮捕!山东省药监局原副局长涉嫌受贿罪-医药慧(原医药观察家网)——谈医论药,存慧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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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逮捕!山东省药监局原副局长涉嫌受贿罪

发布时间:2024-03-22 09:39:27  阅读量:54

作者:医药慧  来源:医药慧

核心提示: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权威发布: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史国生决定逮捕。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权威发布: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史国生决定逮捕。

高检网显示,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巡视员史国生涉嫌受贿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史国生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简历显示,史国生于1961年4月出生,山东郭城人,曾担任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一职;2016年被任命为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巡视员;2019年5月被任命为山东省药监局副局长;2021年6月年满60岁,被免去职务。

2023年9月14日,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通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史国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2月20日,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再次发布通报: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监委对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巡视员史国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史国生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接受宴请,退休后仍不知止;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目无法纪,“靠药吃药”,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药品生产许可证办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史国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史国生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4年3月20,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史国生作出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