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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两省同一天优化药品挂网

发布时间:2024-03-26 11:46:15  阅读量:413

作者:医药慧  来源:医药慧

核心提示:近期,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同一天发布了优化药品挂网工作的通知。

近期,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同一天发布了优化药品挂网工作的通知。

梳理发现,广东及山东的通知,都是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医保发〔2024〕2号)的相关要求,目的是为提升药品和医用耗材常态挂网工作质效。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明确指出,为医药企业提供更便捷服务。推进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医药企业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等集中采购工作线上“一件事”办理,压缩各项服务办理时间,优化业务办理流程。

按照广东省最新发布的优化通知,每月集中受理核验企业提交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申请表》,从价格申报资料审核通过后次日起计算,15个工作日内完成挂网工作,原则上每月公布执行不少于一批。

相比较而言,山东省的政策更为细化。

山东省要求每月1日-7日(节假日顺延)受理企业提交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申请,受理后经核验、公示、公布等流程后,纳入山东招采管理子系统挂网目录,开通网上采购资格,集中处理时间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原则上每月公布执行不少于一批。

同时,明确核验通过的产品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于公示内容有异议,要求被投诉企业须在接到投诉3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企业须在被投诉企业回复3个工作日内对回复做出是否接受的判断,否则,视同接受回复。

值得注意的是,两地都明确了2024年4月1日起执行。广东省还专门指出,凡《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关于实施药品挂网采购的公告》和《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关于实施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的公告》及相关涉及通知要求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