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劣药!一医药企业被通报
发布时间:2024-05-10 10:36:23 阅读量:416
作者:医药慧 来源:医药慧
核心提示:近日,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品经营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一医药企业因销售劣药被通报。
近日,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品经营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一医药企业因销售劣药被通报。
行政处罚决定书(赣药监处罚(2024)26号)显示,江西华恒医药有限公司因销售乌鸡白凤丸劣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未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或者使用的药品是假药、劣药的,应当没收其销售或者使用的假药、劣药和违法所得:但是,可以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4月26日,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江西华恒医药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附件.药品经营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