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罚款!一医药企业被罚
发布时间:2024-05-17 10:29:38 阅读量:876
作者:医药健康资讯 来源:医药健康资讯
核心提示:今日,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2024年第7期,总第145期)。
今日,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2024年第7期,总第145期)。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渝药监药处罚〔2024〕2号),奉节县江南医药有限公司向无药品经营资质单位销售药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2007)第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5月14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2007)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如下: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131.70元;3.罚款5000.00元。
附件.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表(2024年第7期,总第14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