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销售!两家药企不符合GSP要求-医药慧(原医药观察家网)——谈医论药,存慧于文

资讯

暂停销售!两家药企不符合GSP要求

发布时间:2024-05-29 10:46:00  阅读量:710

作者:医药慧  来源:医药慧

核心提示:近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连续发布两则通知书:两家医药企业被暂停药品销售。

近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连续发布两则通知书:两家医药企业被暂停药品销售。

根据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销售通知书(皖药监流通暂停﹝2024﹞2号),2024年5月9日至10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安徽省宏玉协德医药有限公司开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

根据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销售通知书(皖药监流通暂停﹝2024﹞3号),2024年5月7日至8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合肥珀尔达医药有限公司开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

两则《通知书》显示,安徽省宏玉协德医药有限公司、合肥珀尔达医药有限公司经综合评定结论均为“不符合要求,存在药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现通知上述两家企业收到《通知书》后立即暂停药品销售。企业可以自收到之日起60日内向安徽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合肥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