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GSP,一家医药企业被罚
发布时间:2024-07-02 10:12:23 阅读量:494
作者:医药慧 来源:医药慧
核心提示:日前,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2024年行政处罚信息(第11部分)公示:1家医药企业因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且为他人无证经营药品提供药品被通报。
日前,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2024年行政处罚信息(第11部分)公示:1家医药企业因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且为他人无证经营药品提供药品被通报。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昆明泰和医药有限公司因为他人无证经营药品提供药品的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药品销售流向不真实、无法追溯,从事药品经营活动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6月21日,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三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以下处罚决定:
1、警告;
2、罚款5000.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1900.00元。
另外,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还注明,案件来源于案件线索移送。
附件.2024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第11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