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家医药企业被责令整改
发布时间:2024-11-13 14:17:23 阅读量:283
作者:医药健康资讯 来源:医药健康资讯
核心提示:昨日,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检查结果公示(2024年第360期),涉及3家医药企业。
昨日,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检查结果公示(2024年第360期),涉及3家医药企业。
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9月25日-2024年9月27日,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调兵山市北方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药品经营检查。
检查发现,调兵山市北方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在机构和质量管理职责方面存在质量管理部门未负责计算机系统个别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建立,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方面存在个别销售记录无法查询,在计算机管理系统方面存在未按日备份的问题。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目前,调兵山市北方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1日,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昌图县安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进行药品经营检查。
检查发现,昌图县安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在机构和质量管理职责方面存在质量管理部门未负责对个别药品审核内容变化进行动态管理,在人员与培训方面存在质量管理员未进行岗前培训,直接接触药品岗位人员未进行年度健康检查的问题。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目前,昌图县安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15日,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昌图隆昇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进行药品经营检查。
检查发现,昌图隆昇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在机构和质量管理职责方面存在质量管理部门未对个别药品的供货单位进行审核,在计算机系统方面存在门店的个别药品信息不可追溯,在采购方面存在未对个别药品首营企业进行审核,在出库方面存在未对个别药品进行出库复核的问题。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目前,昌图隆昇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