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劣药,一药企被罚10万
发布时间:2024-12-09 17:31:00 阅读量:417
作者:医药健康资讯 来源:医药健康资讯
核心提示:近日,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
近日,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川药监处罚〔2024〕2014号),四川原上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炙甘草(批号:230902),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
2024年10月2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处罚决定如下:
1.没收涉案劣药炙甘草703.756公斤;
2.没收销售涉案产品的违法所得40709.96元;
3.处罚款100000.00元。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