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30万!一药企生产销售假药
发布时间:2025-01-08 17:33:40 阅读量:336
作者:医药慧 来源:医药慧
核心提示:近日,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
近日,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川药监处罚〔2024〕4004号),四川金方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药中药饮片“山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4年12月30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和第一百一十八条,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如下处罚:
(一)没收中药饮片“山药”(批号:230501)7kg;
(二)没收金方公司违法所得74003.5元;
(三)对金方公司处以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三倍的罚款30万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374003.5元)
(四)没收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唐宜彬2024年4月至8月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金方公司所获收入22130.34元,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十的罚款2213.03元。(罚没款合计24343.37元)
(五)没收质量负责人、质量受权人王杰2024年4月至8月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金方公司所获收入17870.34元,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十的罚款1787.03元。(罚没款合计19657.3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