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不符合规定!一企业被罚款38万
发布时间:2025-01-14 17:58:23 阅读量:101
作者:医药慧 来源:医药慧
核心提示:近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一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近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一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皖药监药处罚﹝2024﹞2-73号),标示为安徽美誉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浮萍(批号11220829055A)经上海市徐汇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不符合规定,报告编号:20240495,检验项目-全检,不合格项目为【检查】水分(标准规定为应不得过8.0%,检验结果为10.4%,不符合规定)。
2025年1月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给予企业以下处罚:
1.没收不合格浮萍(批号11220829055A)34.56kg;
2.没收违法所得肆仟肆佰肆拾贰元捌角捌分(4442.88元);
3.罚款叁拾捌万元(38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