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30万!一药企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药品
发布时间:2025-01-16 14:42:48 阅读量:426
作者:医药慧 来源:医药健康资讯
核心提示:近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一药企因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药品被处罚。
近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一药企因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药品被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鲁药监处罚﹝2024﹞Y104号)显示,莱阳司邦得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莱阳梨止咳颗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4年12月26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企业作出如下处罚:
1.没收莱阳梨止咳颗粒(批号:230604)658盒。
2.没收违法所得法所得29172.99元。
3.并处罚款300000.00元。
罚没款合计329172.9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