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某企业被罚款!
发布时间:2025-02-12 17:27:12 阅读量:314
作者:医药健康资讯 来源:医药健康资讯
核心提示:日前,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摘要。
日前,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摘要。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鄂药监咸宁药处罚〔2024〕1号),湖北宝仕康药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变更了法定代表人,未在《营业执照》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后按时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登记,违反了《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2024年11月21日,依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湖北宝仕康药业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如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