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劣药!一企业被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5-02-14 17:50:57 阅读量:303
作者:医药慧 来源:医药慧
核心提示:今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1起销售劣药案。
今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1起销售劣药案。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桂药监流稽罚〔2025〕1号),广西宏希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劣药火麻仁(批号:20240501)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5年2月1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其做出如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为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