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劣药,某企业被罚款!
发布时间:2025-03-17 17:55:05 阅读量:370
作者:医药健康资讯 来源:医药健康资讯
核心提示:日前,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一则生产销售劣药案。
日前,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一则生产销售劣药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浙药监处罚〔2024〕2号)显示,浙江圣博康药业有限公司主要违法事实:生产销售劣药。
2025年2月1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生产的药品;
2.没收违法所得;
3.罚款。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