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遵守GMP,一企业被罚款16万!
发布时间:2025-03-26 16:59:36 阅读量:315
作者:医药健康资讯 来源:医药健康资讯
核心提示:近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一药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近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一药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皖药监药处罚﹝2024﹞2-110号)显示,亳州市悠善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违法行为。
2025年3月1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二十六条,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亳州市悠善堂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如下处罚:罚款拾陆万元整(160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