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遵守GSP,一药企被罚款10万!
发布时间:2025-04-14 15:36:48 阅读量:141
作者:医药惠 来源:医药惠
核心提示:日前,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
日前,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川药监处罚〔2024〕2020号),资阳御君堂药品连锁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1日至9月12日期间,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2025年3月31日,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对资阳御君堂药品连锁有限公司罚款10万元;
2.没收资阳御君堂药品连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强在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35090.00元;
3.对王强并处在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百分二十的罚款即70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