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家医药企业被责令限期整改!
发布时间:2025-05-06 15:16:23 阅读量:194
作者:医药惠 来源:医药惠
核心提示:今日,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检查结果公示(2025年第71期),涉及2家医药企业。
今日,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检查结果公示(2025年第71期),涉及2家医药企业。
具体如下:
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11日,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国药控股国大药房鞍山连锁有限公司进行药品经营检查。
检查内容为:执行GSP情况。
经检查发现,国药控股国大药房鞍山连锁有限公司在质量管理体系方面存在未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内审的问题;在运输与配送方面存在与承运方签订的质保协议书中依据的文件已失效的问题。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目前,企业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3日,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辽宁金普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进行药品经营检查。
检查内容为:执行GSP情况。
经检查发现,辽宁金普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方面存在个别文件未及时修订的问题。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目前,企业已按要求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