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261个药品!一省调整第十批国采多个药价
发布时间:2025-05-09 15:40:29 阅读量:191
作者:医药惠 来源:医药惠
核心提示:近日,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发布《关于开展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未供应安徽药品价格调整的通知》(下称《通知》)。
近日,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发布《关于开展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未供应安徽药品价格调整的通知》(下称《通知》)。
根据梳理,本次调整范围包含《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中非安徽省主供及备供(含第二备供)的中选药品及其他规格及包装药品共计261个,涉及阿普米司特片等60个品种和齐鲁制药有限公司等109家生产企业(详见附件)。其中:
(一)已挂网非安徽省主供及备供的中选药品,企业须按照不高于其中选价格的1.5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且不高于全国省级最低有效挂网价的申请挂网。
(二)已挂网且未在中选后“供应清单”内的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其他规格和包装药品,中选企业应当基于其中选药品按照差比价规则计算后申请挂网价格。
(三)未挂网及目前已暂停挂网药品,本次无需申报。后期如申请挂网(或恢复挂网),须先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价格调整。
调整时间及方式
2025年5月6日至5月9日,相关企业登陆安徽省招采子系统,选择【药品招标管理】进入系统,选择【日常申报】→【其他事项申请】→【新增变更申请】→【变更事项】→【自主降价申请】选择申报价格,标题须注明“第十批非主非备中选药品价格调整”,并上传申报函后提交。待审核通过后,采购平台中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变更。
其他要求
(一)第十批安徽省中选药品、备供及第二备供药品分别按其中选价格或已确定的价格挂网。
(二)各中选企业应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调整挂网价格,不得以撤网代替调价。
(三)逾期不操作或价格不符合要求,视为拒绝调整且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承诺事项,将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予以记录处置,并上报国家联采办。
附件.非安徽省主供及备供的中选药品及其他规格及包装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