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劣药,一企业被罚款34万!
发布时间:2025-05-12 16:14:45 阅读量:68
作者:医药惠 来源:医药惠
核心提示: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
昨日,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川药监处罚〔2025〕3001号),四川百草堂龙人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心可舒胶囊(批号:01231001),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
2025年4月30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企业如下处罚:
1.没收涉案产品417.1盒;
2.没收违法所得341931.95元;
3.处罚款34595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