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生产记录!一药企被警告、罚款
发布时间:2025-05-13 17:04:15 阅读量:50
作者:医药惠 来源:医药惠
核心提示:日前,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日前,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行政处罚决定书(陕药监药罚〔2024〕14号)显示,陕西新丰禾制药有限公司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编造生产记录。
2025年1月14日,依据《药品管理法》(2019版)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以下处罚: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14771.0元;
3.处生产货值金额132939元0.75倍罚款9.9704万元。
罚没款合计1144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