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药品网售,某企业被罚款!
发布时间:2025-05-13 17:12:32 阅读量:54
作者:医药健康资讯 来源:医药健康资讯
核心提示:日前,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一企业违反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一款。
日前,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一企业违反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皖药监药处罚﹝2025﹞1-8号)显示,安徽健康源医药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通过自建微信小程序“安徽健康源医药自营”(小程序管理网址:root.ahjky.cn)销售5盒血液制品人血白蛋白;当事人自2024年12月18日通过该自建微信小程序开始销售药品,截至2025年3月25日检查当日,未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企业名称、网站名称、应用程序名称、IP地址、域名、药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
2025年4月30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企业作出以下处罚: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