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10万!一药企质量管理体系不能正常运行
发布时间:2025-05-20 15:46:00 阅读量:341
作者:医药惠 来源:医药惠
核心提示:日前,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一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
日前,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一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
行政处罚决定书(皖药监药处罚﹝2025﹞1-9号)显示,合肥久联制药有限公司纯化水微生物限度检验记录不真实、纯化水和阿司匹林片(加速2个月稳定性考察)微生物限度检测净化工作台及生化培养箱使用记录不真实,质量管理体系不能正常运行。
2025年5月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企业作出以下处罚: 处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