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进一步规范短缺药品挂网交易采购和价格风险管理-医药慧(原医药观察家网)——谈医论药,存慧于文

资讯

新规:进一步规范短缺药品挂网交易采购和价格风险管理

发布时间:2025-05-21 15:30:33  阅读量:346

作者:医药健康资讯  来源:医药健康资讯

核心提示:西藏自治区药品采购服务管理中心转发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短缺药品挂网交易采购和价格风险管理的通知。

昨日,西藏自治区药品采购服务管理中心转发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短缺药品挂网交易采购和价格风险管理的通知。

11.png

全文如下: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短缺药品挂网交易采购和价格风险管理的通知

各地(市)医疗保障局、自治区药品采购服务管理中心,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短缺药品价格风险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30 号)(以下简称《操作指引》)要求,结合川藏药械联合采购工作机制,优化我区短缺药品挂网服务管理,加强价格风险防范与应对,更好兼顾保供和稳价的均衡关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落实保供优先,优化清单管理。严格遵循国家和自治区《短缺药品清单》《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坚持保供优先原则,对清单内药品及时联动四川省挂网目录及价格。对于四川省目录未涉及我区清单的产品严格按照《操作指引》要求挂网和管理。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招采子系统及全国挂网药品价格“一览表”,加强短缺药品价格风险防控分析,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清单动态管理,及时研判相关药品纳入或调出清单的必要性。为进一步保障偏远地区短缺药品供应,探索“中心药房”模式优化偏远地区药品储备配送布局。

二是规范挂网流程,强化风险防范。短缺药品、我区平台同品种所有厂牌配送率连续3 个月低于10%的易短缺药品,以及联动机制牵头部门要求应急处理的清单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短缺药名义利用直接挂网渠道要求涨价的,可以向自治区药品采购服务管理中心申报直接挂网或直接调整挂网价格。杜绝以备案采购规避挂网审核的行为。加强首涨管理,相关企业需按《操作指引》要求,向首涨省医保部门充分披露价格信息,包括价格构成、成本变化、价格历史沿革等,并做好价格风险自查自纠。首涨省根据企业申报情况,视涨幅大小、风险高低,分别采取直通型、递补型及附条件等方式办理直接挂网或价格调整。

三是优化服务管理,提高工作效能。自治区药品采购服务管理中心要结合医保“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规范经办内控,及时受理企业申报,优化首涨挂网、前置审核、联动挂网等工作流程。通过医保信息平台及时更新短缺药品挂网信息,推进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与协同合作。

四是加强组织保障,落实各方责任。短缺药品相关企业作为价格首要责任主体,应基于成本等合理因素审慎调整价格,主动履行信息披露、自查自纠义务,确保价格调整合法合规,保障药品供应和质量。各级医保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切实做好短缺药品价格风险管理和供应保障工作。本通知未尽事宜,均以《操作指引》为准。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附件:《短缺药品价格风险管理操作指引》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5 年5 月9 日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5 年5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