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业、停产!一药企编造生产、检验记录
发布时间:2025-06-06 15:54:15 阅读量:103
作者:医药惠 来源:医药惠
核心提示:近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一药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近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一药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皖药监药处罚﹝2024﹞2-72号)显示,安徽省月丰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编造焦六神曲等中药饮片批生产记录、检验记录行为,无实物,无违法所得。
2025年5月16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企业作出以下处罚:
责令停产停业15日,罚款陆拾万元;
企业负责人十年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