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劣药,一医药企业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5-07-22 16:27:51 阅读量:79
作者:医药惠 来源:医药惠
核心提示:近日,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一企业涉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
近日,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一企业涉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苏药监宁处罚〔2025〕9号),江苏冉鑫华拓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劣药七维牛磺酸口服溶液。
2025年7月17日,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未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或者使用的药品是假药、劣药的,应当没收其销售或者使用的假药、劣药和违法所得;但是,可以免除其他行政处罚。”的规定,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企业没收违法所得33024.6元,免除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