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劣药,一医药企业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5-07-23 16:28:22 阅读量:65
作者:医药健康资讯 来源:医药健康资讯
核心提示:近日,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一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
近日,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一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苏药监常处字〔2025〕17号),国药控股常州有限公司销售劣药“托西酸舒他西林胶囊”(批号:2406801)。
2025年7月1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24年12月6日第三次修订)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国药控股常州有限公司作出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陆拾伍元肆角(65.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