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GSP!某医药企业被罚款6万
发布时间:2025-07-30 16:28:35 阅读量:79
作者:医药惠 来源:医药惠
核心提示:近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近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皖药监药处罚﹝2025﹞1-13号)显示,合肥新安医药营销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2025年1月22日、24日向客户销售需冷藏的药品注射用促肝细胞生长素共5500支,运输过程未使用冷藏设备,且提供给客户的运输途中温度数据记录系事前编造,虚假不真实。
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四条和第一百零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药品经营和使用监管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和第四十一条。
2025年7月21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安徽健怡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作出以下处罚:罚款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