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遵守GSP,某医药企业被罚款10万
发布时间:2025-08-14 16:38:31 阅读量:187
作者:医药健康资讯 来源:医药健康资讯
核心提示:近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近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皖药监药处罚﹝2025﹞7W-1号)显示,安徽智医慧云科技有限公司从杭州康晟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进和销售的药品未实际入库,直接从药品购进地-杭州市发到药品销售地-广州市;且当事人现场计算机系统和仓库的入库验收、出库复核电子和纸质记录不真实。
当事人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和《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
2025年7月21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安徽智医慧云科技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