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劣药,某药企被罚款41万
发布时间:2025-09-11 17:16:58 阅读量:68
作者:医药健康资讯 来源:医药健康资讯
核心提示:日前,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日前,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皖药监药处罚﹝2025﹞2-30号)显示,安徽贵皖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劣药浙贝母。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
2025年9月2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安徽贵皖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1.没收劣药浙贝母183.4kg;
2.没收违法所得1640.00元;
3.处罚款计410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