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风险隐患,某企业被处罚!-医药慧(原医药观察家网)——谈医论药,存慧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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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风险隐患,某企业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5-09-16 17:12:16  阅读量:38

作者:医药健康资讯  来源:医药健康资讯

核心提示:日前,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暂停药品生产的通告(2025年 第38号)。

日前,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暂停药品生产的通告(2025年 第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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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显示,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普洱万康气体有限公司生产医用氧(气态)监督检查时,发现企业部分关键岗位人员不足、人员培训不到位、生产和质量管理方面存在风险隐患等问题。

为控制药品质量安全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暂停普洱万康气体有限公司生产医用氧(气态)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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