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医药慧(原医药观察家网)——谈医论药,存慧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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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

发布时间:2024-11-26 09:32:14  阅读量:343

作者:医药慧  来源:医药慧

核心提示:日前,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的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日前,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的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医药产品挂网事项提质增效,根据国家医保局价采中心《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工作安排的通知》,现就我省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按照一次提交、一省核验、全国通享的原则,医药企业在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门户提交医药产品挂网申请,受理申请的省份核验产品和价格等信息并按规定办理挂网事项,核验信息在全国各省通用共享。

二、试行范围

我省试运行联审通办工作,凡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23位编码的西药、20位编码的中成药和27位编码的医用耗材,相关医药企业通过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门户向我省提交新增挂网申请。

三、操作流程

(一)企业提交申请。医药企业注册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https://fuwu.nhsa.gov.cn/nationalHallSt/#/unitLogin),进入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点击“服务规范”图标,选择“挂网申报规范”菜单之下的“药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或“耗材挂网全国联审通办”,按系统要求选择相关产品、填报各省挂网和价格等信息,保存提交。

(二)省级核验挂网。我省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受理核验企业提交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申请,经价格遴选、公示、公布等流程后,符合挂网条件的产品予以挂网,全流程服务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原则上每月执行不少于一批。

(三)公示公布结果。符合挂网条件的拟挂网产品,通过省药采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示(网址:http://ylbzj.hebei.gov.cn/category/66),公示的拟挂网产品数据信息查看路径或展示方式以具体公示通知内容为准。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接受企业申(投)诉。公示期后,一般不再接收申投诉。公示无异议产品经正式公布后直接挂网。公布结果通过省药采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查看。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