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医药慧(原医药观察家网)——谈医论药,存慧于文

资讯

2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发布时间:2025-01-20 17:31:55  阅读量:438

作者:医药慧  来源:医药慧

核心提示:日前,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批次药品抽检不符合规定的通告。

日前,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批次药品抽检不符合规定的通告。

通告指出,根据2024年青海省药品抽检计划,各市州组织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进行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根据梳理,共有2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具体如下:

标示药品生产企业为安徽友信药业有限公司的木通(批号:210201),经海东市食品药品和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检验不符合规定,不合格项目为性状,鉴别;

标示药品生产企业为河北百合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的钩藤(批号:8231216101),经海北州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不符合规定,不合格项目为总灰分。

1737365474531571.png

对不符合规定药品,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开展查处。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居民用药请在合法正规的医疗机构、药店等购买药品;购买药品时,请索取并保存有效票据,要认真查看药品外包装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等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必要时,可登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网站(https://www. nmpa.gov.cn/)的基础数据库查询核实药品注册相关信息;购买药品后要按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条件保存药品,并按医嘱或用法用量服用药品,特别注意说明书上的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如购买到假冒伪劣或质量不合格药品,请及时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