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开展挂网药品价格自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5-02-28 17:49:00 阅读量:261
作者:医药慧 来源:医药慧
核心提示:昨日,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挂网药品价格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投标企业从六个方面对已挂网药品开展价格自查。
昨日,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挂网药品价格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投标企业从六个方面对已挂网药品开展价格自查。
全文如下:
关于开展挂网药品价格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药品投标企业:
根据药品挂网价格一览表复核应用工作要求,我省将开展新一轮挂网药品价格治理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请相关企业配合做好挂网药品价格自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价格自查
投标企业对已挂网药品开展价格自查,重点从以下六个方面开展自查:
(一)挂网价格高于其他省市挂网价格的情形;
(二)同企业药品不同规格、包装之间不符合差比价规则,特别是存在价格倒挂情形的;
(三)同通用名药品仿制药挂网价格高于参比制剂的;
(四)挂网价格明显高于药店销售价格的;
(五)常用药通过更换包装或剂型提高价格挂网的;
(六)国家集采未中选药品未按照梯度降价要求调整价格的,非主非备中选药品在我省执行价格高于中选价1.5倍或同组最高中选价的。
通过自查,价格存在异常的应在3月17日前进行价格调整。
二、价格调整方式
相关企业需在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http://ggzy.ln.gov.cn/yphc/),点击“药品耗材招采子系统登录入口”,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点击药品招标管理模块,进入“产品信息管理”中“挂网产品管理”,点击“降价申请”维护降价信息并提交。
三、联系方式
药品保障部:024-23448115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