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范围公布!一省开展药品挂网价格治理-医药慧(原医药观察家网)——谈医论药,存慧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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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范围公布!一省开展药品挂网价格治理

发布时间:2025-03-07 11:59:56  阅读量:469

作者:医药慧  来源:医药慧

核心提示:昨日,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发布《关于开展药品挂网价格治理工作的通知》,相关企业需在2025年3月11前完成信息完善、价格自查及价格调整工作。

昨日,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发布《关于开展药品挂网价格治理工作的通知》,相关企业需在2025年3月11前完成信息完善、价格自查及价格调整工作。

全文如下:

关于开展药品挂网价格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全国药品挂网价格一览表复核应用的通知》(医保办函〔2025〕4号)及药品挂网价格治理有关要求,现就开展挂网价格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挂网价格治理

(一)挂网价格自查范围

1.挂网价格高于全国最低价;

2.同企业同通用名不同规格、包装药品之间不符合差比价规则;

3.同通用名挂网药品仿制药价格高于参比制剂价格;

4.同企业同通用名同品规药品挂网价格明显高于药店价格;

5.低价老药通过更换包装或剂型重新挂网出现“异常”高价;

6.其他有悖常识、违背规律的情形。

(二)基础信息完善

相关企业需对药品“原研、参比制剂、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等字段进行修改和维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完善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三)价格异常信息提示及调整

青海医保服务平台已对企业的部分线索数据进行提示,相关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青海省药品和耗材一体化系统-业务办理-动态调整”申请调整相关药品价格。

二、相关要求

相关企业需在2025年3月11前完成信息完善、价格自查及价格调整工作。如对价格有质疑,可将情况说明提交至“青海省药品和耗材一体化系统-基础管理-药品耗材申报资料-2025年药品价格治理”模块。经沟通提醒后仍拒绝调价的,视情况暂停挂网或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相关规定处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71-6115291、6145480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