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药品网售!贿赂交易相对方,一人被重罚
发布时间:2025-03-17 17:49:47 阅读量:347
作者:医药慧 来源:医药慧
核心提示:近日,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一则贿赂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案。
近日,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一则贿赂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杭余市监处罚〔2025〕126号)显示,2023年7月至2024年3月,当事人通过向阿里健康大药房产品推广业务负责人转账的方式,谋求稳定的产品推广业务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构成采用财物贿赂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谋取竞争优势的行为。
2025年3月11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规定,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做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贰拾捌万叁仟柒佰叁拾柒元零肆分(283737.04元)。
2、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00元整)。
上述罚没款总计叁拾捌万叁仟柒佰叁拾柒元零肆分(383737.04元),上缴国库。
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