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执行广东联盟阿哌沙班等药品续采
发布时间:2025-07-01 16:14:33 阅读量:87
作者:医药惠 来源:医药惠
核心提示: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发布《关于执行广东联盟阿哌沙班等药品接续采购中选结果(第五期国采接续)落实网上采购和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前,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发布《关于执行广东联盟阿哌沙班等药品接续采购中选结果(第五期国采接续)落实网上采购和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梳理,共计473个药品中选,涉及阿哌沙班片、盐酸氨基葡萄糖片等45个品种。其中,162个产品为“中选限量”。(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关于执行广东联盟阿哌沙班等药品接续采购中选结果(第五期国采接续)落实网上采购和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改革成果,按照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等两个批次中选结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5〕14号)有关要求,现就执行中选结果落实网上采购和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安徽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在“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中,设置新增“广东联盟(第五期国采接续)中选”和“广东联盟(第五期国采接续)中选限量”两个采购项目,具体网上采购目录详见附件1,医疗机构可通过挂网目录查询。
二、原则上不接受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以外同企业同品种其他规格及包装申请挂网,中选企业同品种未在供应品种清单内的规格和包装,如确需继续挂网的,需企业主动申请,且挂网价应与中选价保持合理比价关系。
三、中选企业是药品质量供应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遴选有配送能力、信誉度好的配送企业承担配送任务,尤其是要确保边远地区基层医疗机构的配送供应,并按期与相关医疗机构签订购销合同。
四、中选药品生产企业应及时与选定的配送企业建立网上配送关系(网上勾选配送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
五、各医疗机构要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要及时对中选企业勾选的配送企业关系进行网上确认。按照确定的时间节点,提前做好医院用药目录的调整,按时调整中选药品采购价格并签订购销合同,确保中选药品采购、使用衔接顺畅。其中:
(一)中选产品完成协议采购量后,医疗机构仍应优先采购使用中选产品(不含中选限量产品),中选产品总使用量(含医疗机构已确认约定采购量的中选限量产品的使用量)占同品种同组药品总使用量的比例不低于70%。
(二)中选限量产品完成协议采购量后,公立医疗机构可继续采购使用,中选限量产品的增量部分与非中选产品的合计总使用量不超过同品种同组药品总使用量的30%。
六、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此次集采药品采购期原则上不超过2026年12月31日,首年采购周期从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七、首年采购周期购销合同采取网上签订方式,委托书及合同签订时间2025年6月27日-7月10日,各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持账号密码登陆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各组员单位均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给组长单位,由组长单位与中选企业签订本合同。组长单位应当先下载本合同经签字、加盖公章、填写签字日期后上传至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各中选企业再从该系统平台下载后,将本合同签字、加盖公章、填写签字日期后上传至系统平台。组长单位应当汇总后统一上报备案留存(国家集采合同网上签订操作手册详见附件3)。
八、全省7月10日统一实施,各医疗机构及相关企业按本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中选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相关工作。
附件1《广东联盟阿哌沙班片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和中选限量(第五期国采接续)网上采购目录》
附件2 网上勾选配送操作手册
附件3 国家集采合同网上签订操作手册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