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个通过!一省公示挂网药价审核结果
发布时间:2025-08-04 16:42:11 阅读量:103
作者:医药健康资讯 来源:医药健康资讯
核心提示: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转发<关于公示新增挂网药品审核结果的通知(20250730批次)>的通知》(下称《通知》)
昨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转发<关于公示新增挂网药品审核结果的通知(20250730批次)>的通知》(下称《通知》),公示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8月04日(周一)24:00。
《通知》公示了111个已通过信息及分类审核且已申报价格的新增挂网药品(详见附件)。
根据梳理,上述药品涉及蛇胆川贝胶囊、温肾苏拉甫片等98个品种和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太极集团四川太极制药有限公司等95家生产企业。附表显示,药品价格审核结果均为“审核通过”。
查看方式
请相关企业使用CA证书登录招采子系统,通过“药品集中采购管理-药品挂网申报-公示信息”查看相关药品审核通过情况。
反馈路径及方式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相关企业在公示截止时间前使用CA证书登录招采子系统,通过“药品集中采购管理-药品挂网申报-申投诉”进行反馈,点击“新增”后根据反馈内容在“申诉类型”选择“价格信息申投诉”,并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如有附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同一产品所涉及信息反馈,在招采子系统提交一次即可。未按要求递交信息反馈或逾期递交的,将不予受理。
特别说明
(一)本次审核通过的药品,经公示无异议且成功提交《挂网申请表》的,后续将按流程公布结果并按要求予以挂网;本次价格审核通过的药品公示期间收到异议反馈,且经核实后仍有异议的,将退回“提交申请”环节;企业按要求重新提交申请后将纳入后续挂网批次审核。
(二)审核不通过的药品,相关企业可使用CA证书登录招采子系统,通过“药品集中采购管理-药品挂网申报-资料审核”页面查看退回原因。企业可重新提交挂网申请,相关药品将纳入后续挂网批次审核。
(三)新增挂网药品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落实信息互联互通推进挂网药品价格治理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67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104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转发关于落实信息互联互通推进挂网药品价格治理的通知》(粤医保办函〔2023〕81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注射剂挂网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函〔2024〕61号)等文件要求开展,既往挂网药品价格申报要求与之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部分报名挂网药品价格审核结果公示表(20250730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