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销售药品,一人被罚款76万!
发布时间:2025-08-08 16:35:50 阅读量:350
作者:医药健康资讯 来源:医药健康资讯
核心提示:近日,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近日,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行政处罚决定书(陕药监药罚〔2024〕26号)显示,当事人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套用公司客户单位的抬头,开具“吲哚美辛”、“醋酸波尼松”、“西咪替丁”、“氢氯噻嗪片”四种药品,并将套开的药品销售给了没有药品经营资质或医疗机构许可资质的个人何桂莲、何庆芝。违法所得金额共计127220元(何桂莲:102720元、何庆芝:24500元)。
2025年7月2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版)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五条,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王新卓做出如下处罚决定:
1、没收违法所得127220元;
2、处货值金额127220元6倍763320元罚款。
罚没款合计8905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