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省药品联盟开展采购量分配工作
发布时间:2025-08-11 16:37:36 阅读量:177
作者:医药惠 来源:医药惠
核心提示:近日,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发布《关于组织开展二十六省(区、市)药品联盟协议采购量分配工作的通知》。
近日,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发布《关于组织开展二十六省(区、市)药品联盟协议采购量分配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二十六省(区、市)药品联盟
协议采购量分配工作的通知
晋药招〔2025〕112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直各医疗机构及相关单位:
根据二十六省(区、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现就二十六省药品联盟协议采购量分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范围
已报送采购需求数据的医疗机构。
二、操作方式
各市组织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二十六省药品联盟采购分量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fuwu.xjylbz.cn/#/Index)完成协议采购量分配工作。医疗机构在新疆医保服务平台首页点击医药采购登录,点击“药品招标管理 ”-“采购量分配”菜单完成相关操作。医疗机构使用二十六省联盟报量账号密码,各医疗机构做好账号和密码管理,严防无关人员登录操作。
如有医疗机构账号密码忘记,请联系各市医疗保障局进行账号密码重置。
三、医疗机构分配
(一)已分配采购量
已分配采购量包括:
1.各竞争组综合评审中选价最低的中选企业(不含复活中选企业),以医疗机构上报的本企业100%约定采购量作为分配采购量;
2.非最低中选价中选企业(不含复活中选企业)以医疗机构上报的本企业80%约定采购量作为分配采购量;
3.通过复活机制产生的中选企业,以医疗机构上报的本企业50%约定采购量作为分配采购量。
已分配采购量由医疗机构从固定中选企业中自选品规。
(二)待分配采购量
待分配采购量包括:
1.各品种未中选企业的100%约定采购量;
2.各品种非最低中选价中选企业(不含复活中选企业)的20%约定采购量;
3.各品种复活中选企业的50%约定采购量。
通过复活机制产生的中选企业,不参与该品种待分配采购量分配,其他中选企业获得待分配资格。医疗机构可从具有待分配资格的中选产品中自主选择质优价宜的产品进行分配。待分配量分配至不同含量的产品时,系统将按所选产品自动进行折算,医疗机构最终约定采购量即为系统展示数值。
四、时间安排
分量系统开放时间: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15日。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