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2人落马!涉地方卫健委、三甲医院
发布时间:2024-10-31 14:03:26 阅读量:103
作者:医药慧 来源:医药慧
核心提示:日前,南粤清风网接连发布2则通报,涉及2人和地方卫健委、三甲医院,其中一人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
日前,南粤清风网接连发布2则通报,涉及2人和地方卫健委、三甲医院,其中一人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
具体如下: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党组成员王国斌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王国斌,男,1963年11月生,湖南衡阳人,1980年11月参加工作,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第三军医大学),学士学位。曾任广东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市民营医疗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
2024年10月25日,据南粤清风网消息: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党组成员王国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广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党委原副书记曹瑞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公开资料显示,曹瑞,曾任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党委副书记。
2024年9月,曹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10月26日,据南粤清风网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党委原副书记曹瑞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曹瑞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和接受宴请;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曹瑞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曹瑞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